台北地院在 9 月 4 日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以 7000 萬元交保,暫時恢復自由。
不過因為柯文哲在公開發言中提到:「檢方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此番言論隨即引發北檢不滿,並在第一時間宣布將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強調掌握 894 頁人證、物證與書證,不容外界誤導視聽!
北檢抗告理由是什麼?柯文哲:「到底查到什麼?」遭質疑帶風向
9 月 8 日柯文哲交保後受訪時提到「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被北檢認為有誤導民眾的嫌疑。台北地檢署強調:
- 已依法蒐集完整人證、物證、書證
- 起訴書達 3 冊 894 頁,內容記載完整
- 法院先前也多次裁准羈押,顯示罪嫌重大
台北地檢署認為 7,000 萬交保加上電子腳鐐等限制,仍不足以確保偵查順利,決定將依法提出抗告。
北檢抗告聲明

北檢今日(9/9)以柯姓被告具保後發言已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回應柯文哲近日對外發言內容,並發出完整北檢抗告新聞稿:
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 3 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
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抗告是什麼意思?
「抗告」是一種法律救濟手段,主要針對法院裁定或命令表達不服,要求上級法院重新審查。(裁定結果不影響判決有罪或無罪)
以北檢抗告柯文哲舉例:
- 原裁定:柯文哲 7000 萬交保候傳
- 北檢抗告:認為條件過輕,恐無法防止串供或確保偵查
- 抗告可能結果:法院若認定理由成立,可能修改交保條件、提高交保金額,甚至撤銷交保再次執行羈押
北檢抗告成功會帶來哪些影響?
目前柯文哲仍以交保身分自由,但北檢抗告如果被上級法院採納,情況可能出現以下變化:
- 提高保金:要求繳納更高金額才能保外
- 新增限制條件:增加限制住居、禁止與相關人士接觸等規範
- 撤銷交保:若法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高,甚至可能改裁定羈押
抗告成功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413 條規定,抗告法院認為抗告合理,應該裁定將原裁定撤銷、自為裁定,常見情況包括:
- 原裁定未充分考量法律與事實(如交保條件過於寬鬆)
- 裁定有程序瑕疵或違法
- 出現新的事證或法律見解改變,確實需要重新審酌
北檢抗告常見問題
北檢抗告期限多久?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要在裁定的 10 天內提出抗告內容。
北檢抗告柯文哲了嗎?
北檢目前(9/9)還沒有正式提交抗告書,不過已經在地檢署新聞稿發文聲明,將對柯文哲提出抗告。
北檢抗告次數有限制嗎?
台灣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抗告次數限制,也就是說只要雙方不滿裁定都可以依法提出抗告,直到被高等法院駁回為止。
結論
柯文哲一句「查了一年,什麼也沒查到」點燃檢方怒火,迅速啟動北檢抗告程序。雖然「抗告」並不等於直接翻盤,但若上級法院支持北檢理由,交保條件將可能被調整甚至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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